垃圾的二次污染
发布时间:2022/08/19
焚烧处理也会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浅表性漫长性侵害,主要包括垃圾燃烧后的空气污染。在这一类污染中主要包括:
⑴化学制品在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。
⑵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(包括硫化物、碳化物等物质)污染。
⑶汽车工业产生的化工垃圾对环境的污染,柴油汽车尾气的重度污染和低量的慢性污染。
⑷生活垃圾在燃烧时产生的其他有毒有害性物质污染。
尽管有高科技的除尘和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设施,但依然存在微量有害物质的长期排放和积淀,仍然可对地球生物造成慢性的病理伤害。但由于微量有害物质会在生物体内长期沉淀积累,导致慢性病不断加重,使病情难以确诊。